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1    

各二级部门:

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25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功能定位

学科重点实验室:聚焦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团队,促进学术交流和开放合作,引领支撑科学发展、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技术创新中心:聚焦产业创新发展和企业技术革新需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技术扩散与服务,打造企业创新生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工作原则

坚持面向重大战略。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平台支撑能力。鼓励与京津优势创新主体联合,在雄安新区和河北其他地区建设创新平台。

坚持聚焦重点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雄安新区、河北考察指示精神,聚焦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聚焦各地重点主导产业领域,聚焦我省优势学科领域,优先布局科技创新平台。

坚持统筹协同联动。强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聚焦任务、问题和需求导向开展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思路,形成布局方案,同时加强指导培育,形成省市校企联动格局,坚持按需而设、择优而建。

三、申报条件

按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第十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参见资料下载-省级研发中心相关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基本条件审查要点(附件1)。

四、申报程序

各二级部门根据科研平台建设发展需求,于814日前完成“科研平台申报意向征集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kycxkk@163.com。并82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及材料上传工作。系统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申报书及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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